全国首例扣押船舶试航成功 “海事+司法”协同盘活停滞资产
5月28日,扬州海事部门通报,“嘉航系列”船舶在扣押状态下试航,是全国首例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的开创性实践,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海事领域的生动体现。截至2026年4月21日,该系列最后一艘船舶顺利完成交付试航并投入营运,标志着整个项目圆满收官。
5月22日,全国首例船舶扣押状态下试航工作后评估会议在扬州海事局召开。扬州海事局与南京海事法院共同对“嘉航系列”船舶从建造监管、扣押处置、安全试航到顺利交付营运的全链条创新实践进行了全面复盘,并以此为契机,深化“海事+司法”协同服务模式,为破解船舶建造纠纷、盘活破产企业资产、保障民生权益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扬州样板”。
据通报,“嘉航系列”船舶由仪征某船厂承建,首艘船舶于2024年12月25日顺利下水。但此后,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船厂资金链断裂,陷入破产困境,项目全面停滞。该系列船舶也因涉及经济纠纷,被南京海事法院依法扣押。按照传统处置惯例,扣押船舶严禁离港试航,导致船舶无法完成法定检验验收,无法办理营运手续,整个项目陷入“建造停滞、船舶扣押、无法试航、难以交付、资金断流”的严峻困局。
面对无先例可循、无固定范式可依的复杂局面,扬州海事局主动扛起助企纾困责任,第一时间牵头统筹协调船厂、债权方、船东等多方主体,并主动对接南京海事法院。双方通过座谈研讨,深入研判扣押船舶出江试航的法律边界、安全风险、责任划分与实操流程,创新探索出“司法保全+海事监管+安全试航+资产盘活”的联动处置新模式。
在试航准备阶段,扬州海事局牵头开展全方位专项安全排查,专门要求提前在仪征捷水道组织热身试航,全面检验主机、舵机等核心设备运行状态,提前暴露潜在故障和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带病试航”。同时,海事部门对船舶动力系统、导航助航设备、应急救生设施、操纵性能等进行全面核验,严格配齐合格试航船员,细化完善航行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试航期间,扬州海事局统筹调配执法力量,采取海巡艇现场护航、电子巡航全程动态监管、执法人员随船现场监护等多项举措,全程维护试航水域通航秩序,最终实现试航全过程“零隐患、零险情、零事故”。
南京海事法院则在守住司法保全底线、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出具相关裁定,为扣押船舶出江试航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双方紧密协作、同向发力,圆满完成此次特殊场景下的试航保障工作,实现了司法实践、执法效能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此次创新实践成功打破了制度性障碍,有效盘活了船厂破产闲置的建造资产,让长期封存停滞的船舶资产重新焕发生机、产生经营价值,彻底打通了企业资金回笼的关键通道。不仅有效化解了船厂债务危机,稳定了行业就业形势,也最大限度维护了船东的正常经营权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沿江造船产业链的稳定发展秩序。
扬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与南京海事法院的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协作,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拓展多元纠纷化解领域,强化双向业务交流培训,提炼推广典型创新成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护航扬州沿江造船航运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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