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投顾违法违规开展业务遭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

2019-12-25 17:32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2月25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山西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众投顾)采取责令改正和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决定。

经查,山西监管局发现民众投顾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存在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部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印章使用不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签署不规范、费用支出未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等内控不完善的问题;二是存在公示信息有误、公示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分公司未开展人员培训、未在 规定期限内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等合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存在未有效落实业务环节留痕管理的要求、部分客服人员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没有出具合理的依据,亦未向客户说明其引用来源等业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告知客户下列基本信息: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实行留痕管理。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依据等信息,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证券投资顾问的职业操守、合规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韩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