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稳有序化解债券风险 最高法为资本市场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9-12-25 17:44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张歆 侯捷宁

12月24日,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国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赵辰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债券市场和司法实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畅通债券违约的法治化救济渠道,平稳有序化解债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8年10月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开展了多次调研,邀请市场机构、专家学者探讨解决债券违约救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审理债券纠纷相关案件的座谈会纪要(稿)》(简称《纪要》)。在24日的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介绍了《纪要》主要内容和起草过程,与会人员就《纪要》进行了深入讨论,就债券纠纷案件审理中的主要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

周强在讲话中指出,债券市场是直接融资的重要方式,也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为人民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加强债券市场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深刻认识构建符合债券市场发展规律的债券纠纷司法救济制度,加强债券市场司法保障,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强调,目前,我国债券市场风险形势总体稳定,违约率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要准确把握原则要求,依法促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原则,正确处理保障债券市场风险处置平稳有序和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系,坚持民商事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理,将个案风险化解与国家经济政策、金融市场监管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相结合,依法公正妥善审理债券纠纷案件。要坚持以统一法律适用落实中央监管政策原则,辩证处理好民商事审判与行政监管之间的关系,充分尊重监管规定和交易规则,依法支持行政监管机构有效行使监管职能,确保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坚持企业拯救、市场出清与维护社会稳定并重原则,协调多种司法救济手段间关系,积极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依法促进企业起死回生,稳妥有序引导没有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做到化解风险、理顺关系、安定人心、维护秩序。

周强要求,要依法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用足用好现有制度,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安排,保障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投资者履行统一行使诉权的职能,贯彻落实诉讼经济原则,促进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要依法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严格落实债券发行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债券兑付和信息披露上的第一责任、债券服务机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核查把关责任,坚持权责相一致原则,促使责任主体尽责归位。要全面加强债券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强化与债券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债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债券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拓宽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推动形成投资者保护工作合力。

易会满在讲话中指出,证监会始终坚持依法治市、依法监管,积极推动增加资本市场法治供给。当前,证监会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总目标,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加快推动证券法、刑法修订,推动出台私募基金条例,配合做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等司法解释的修订,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

易会满表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超过95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位,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优化金融资产配置的重要渠道。债券市场平稳运行事关金融稳定全局,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证监会积极加强与人民银行、发改委的监管协同,对债券市场违法行为统一执法,共同维护债券市场秩序。密切监测债券违约情况,加强市场化的违约债券转让与处置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债券发行交易的制度性缺陷,加强发行准入管理。

易会满强调,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化解迫切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尤其要通过畅通法治化渠道,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加快处置债券风险。本次会议的召开有利于凝聚相关各方共识,优化审理程序、统一审判标准,进一步畅通法治化救济渠道、提升司法救济效率,促进形成责任明晰、过罚相当、责权利对称的治理约束机制,更好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保障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证监会将按照这次会议精神,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压实债券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改善债券市场发展环境、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出席会议。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各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相关负责人,部分高校专家学者、金融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蒋柠潞)